第(1/3)页 “你这个问题,处理起来有些棘手。” 来了兴趣的李晨也是认真的和对方聊了起来。 “对方的做法虽然有些不妥,但你确实是出售了人家的商品,对方凭借这一点对你提起起诉要求你进行赔偿也不是不行。” 李晨决定跟对方实话实说。 虽然他们的做法让别人看起来是有些损,但你无法去否定自己本身的侵权行为。 这就像是钓鱼执法一样… “可他怎么确定我出售的就是他们的商标?” 过了一会,语音消息发了过来。 李晨听到这句时有些无语。 “他们说我出售的不是他们牌子的西瓜,他又怎么确定我出售的是假货?这里面有问题啊…” 对方还在发语音消息… “我当时进货的时候,对方告诉我这个商标和价格,我也是按照对方说的价格去出售的,现在突然来个人说我出售的不是他们的西瓜,属于套用商标。 这个商标又不是我贴的,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们凭什么起诉我??” 听完这三条,李晨也是明白了对方的自信的来源到底是什么。 第一:这个标不是我贴的。 第二:我只是一个进货的。 第三:你凭什么认为我的是假货? “如果你要是这么想的话,可以不用找律师,因为你自己就能够搞定不是么?” 你感觉自己有道理,那你就去跟人家讲道理去吧… 能赢下官司,其实也是一种本事。 就目前他的这种思路,很不适合找律师。 他太强硬了,始终感觉自己是有理的一方。 语音消息传来,李晨再次点开。 “我一直想不通,他干嘛不找我进货的地方,是他们贴的商标啊。” 听完这条消息,李晨也开始打字回复:“你怎么知道人家没找他们?” “我们上次找媒体的时候,他们也联系过我们进货的地方了,人家压根就没有收到审判院的传票,他们只是起诉了我们。” “这样啊…” 听完语音的李晨立刻打字回复:“如果这个案件和你说的一样,到了审判院开庭的时候,你们可以将这些问题如实的讲给审判法官。 第一点,商标不是你们贴的。 第二点,你们只是进货方,不知道具体的情况。 第三点就是对方的行为。 在案发前,对方并没有提醒你们有侵权行为,只是从你们那买了个西瓜,又过了很久才提起起诉,本身就是违背了侵权的正常维权过程。 就像你说的那样,你们凭什么说我卖的是假货,有什么证据么? 到了审判院你就这么说就行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