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虽然能去兄弟家蹭饭吃,但也不能总蹭。 他很久没吃过包子了。 娶媳妇真有用! 一共有十三个大包子。 沈朝吃了两个,顾修远吃了五个。 * 吴队长问了上边的意思,可以把野猪肉分给各家各户。 所有人都着急过来排队领野猪肉,生怕来得晚了分不到肉了。 排队领肉的大部分都是女人。 顾修远怕沈朝性子软,肉给她少分了她都认栽,所以暂停上工跟她一起过去。 野猪挂了称,大概有三百四十斤。 “按照人头分,昨天出了力的壮劳力也多分。”吴队长说。 大家都没意见。 “吃上肉了!一年到头吃不上几次肉。没想到还能吃上野猪肉。” “我家娃馋的都流口水了。拿一条肉回去,省着点吃能吃上两个月哩。” “菜里炒点肉,味道能香不少。真是沾了光了。别的队里还羡慕我们能分野猪肉。” 吴队长给每家每户都分了肉,拿了肉的女人都笑的合不拢嘴。 田秀芳知道有几个妇女刚生了娃,需要营养下奶,就专门把猪蹄留给需要喂娃的妇女。 猪蹄没啥肉,没有油水,除了喂娃的妇女用来下奶,很少有人专门买猪蹄吃。 孟翠华爱占小便宜,肉少也是肉啊! “田主任,你把这猪蹄分我一个。我儿子长身体补脑,以后可是栋梁呢。村里人肯定都能沾上我儿的光。” 田秀芳最讨厌贪小便宜的人,顿时拍桌子说道:“这是给妇女下奶用的,你儿子能生娃,需要下奶?” “分肉的时候你想多占点便宜,野猪来的时候,你咋不冲到最前面。” 村里人都站出来说话。 “就是!你儿子都多大了,还跟小娃娃抢吃的。” “这野猪还是人家老顾儿子制服的。要不是他,你能分上野猪肉?” “人家是大功臣,都没说啥。你凭啥想多分个猪蹄?” 孟翠华憋得脸红了,“你们懂啥?我儿以后有大本事,你们都别想来沾光!” 沈朝想起沈国栋和沈国梁的名字,是孟翠华专门花钱请文化人起的名字。 至于她的名字,本来是要叫“招弟”的。 孟翠华好面子,怕村里人议论她,就给她随便换了个字“朝”。 沈朝探着头看热闹,瞧见孟翠华被十几双口堵得说不出话来,心里就窃喜。 顾修远以为她看田主任手里的猪蹄,便说:“想吃猪蹄子?” “那是给刚生了娃的女人吃的。队长也不给咱分。你以后生了我给你买。” 沈朝一想到自己要给顾修远生孩子,思想就飞走了。 轮到他们分肉了。 吴队长说:“你出了力,给你家分二十斤肉。”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