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戏剧节-《徐徐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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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同泽女中的女生们都快压不住了,她们亢奋的尖叫声快把礼堂盖儿掀翻了,老校长揉了揉耳朵,不禁大皱眉头,但又不得不表示理解,教育工作者嘛,对孩子们必须无条件地——爱。
女生们可顾不得平时最爱戴的老校长的耳朵了:这是她们头一次有机会这么近地看到名满全国的少帅,果真是一等一的俊秀,穿着军装更显得英挺不凡,骑上白马就是王子。
其实奉九并没有宁铮认为的那么冷静:她和媚兰从戏剧节表演一开始,就一面串词儿,一面时不时在舞台侧面探头探脑看热闹,很快,奉九就注意到了坐在第一排的“宁瑞卿”,不禁大为惊诧,待听到旁边女同学兴奋地压低声音告诉她,这就是宁军少帅宁铮后,奉九表面不显,心里却已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不就是未来的大姐夫么?那么前几天上门拜访的也就是他了?不叫宁瑞卿而是宁铮?就是那个著名的公子?原来如此。
有点可惜了,明明言谈举止都很出色的一个人
算了不想了,毕竟这是“大人们的事儿”,与己无关;而早已订婚多年的大姐好象也从未对此发表过任何意见,大概,也不是不满意的吧?不过,奉九有个预感,一向主意比天大的大姐可能不会顺顺利利地嫁给这位宁少帅。
对了,得赶紧让大哥帮着挑件礼物给宁先生送过去,冰场救命之恩和上次欠的那顿饭还没还呢。
奉九很快将这个念头抛诸脑后,全身心地沉浸在热闹精彩的戏剧节余庆的氛围里,只有同样看到了宁铮,而且深谙三叔为人的宁鸿司若有所思。
宁铮很快与校长道别,临走前,状似无意地又看了还在舞台上的奉九和鸿司一眼。鸿司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回视自己的三叔;奉九则逮着机会顽皮地冲他一笑,表示自己都知道了,也理解。
宁铮不由得也笑了一下,这才离开。
曲终人散,同学们三三两两走出了校门。
参与“娜拉”这个节目的同学们都很兴奋,其中淘气得全校出名的小瘦子郑如峰跳着高地提议把奖金掉,众人轰然附议,于是大家决定去学校外的“龙门馆”大吃一顿。
五六个同学兴奋地交谈着,议论着,慢慢地,鸿司和奉九落在大家的后面。
媚兰走在奉九前面一点,偷偷地往后看了一眼谈得正热络的两人,捂嘴一笑,赶紧赶上前面的同学。
鸿司认真地说:“唐奉九同学,你真的很有艺术天赋,千万不要埋没了。大学想读什么专业?”
奉九一笑:“我喜欢文学、语言和历史,大方向应该就是这样。”
“那,你是不是要出国?”
“嗯,我想去美国,哈佛。”
“哈佛的中国史研究开展得的确很好,很多古代文献保存得确比国内强,而且研究的课题内容也很广泛;如果想读西方文学,也是那儿更好;但如果是中国古典文学,当然还是国内好,北大、南开,都不错。”
奉九说:“其实,我想去美国读书,主要还是想走出去看一看,看看那个我没见过的新世界,”忽然又变得腼腆起来:“当然,还得看我能不能申得下来。”
鸿司笑着摇摇头,:“你这么强大的英语能力要是还会申不过,那国内就没人能过了。”
奉九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挠挠耳朵,“谢谢宁同学这么看好我,那我更该努力了,可不能让这么多对我有信心的同学们失望。”
鸿司本以为奉九会说让“你”失望,没想到却变成了“同学们”,虽然并不意外,但心里还是涌上了淡淡的失落感。
“唐奉九,”他犹豫着开口了,因为他觉得现在是个很好的契机,他总得给自己一个机会,尤其今天意外地在学校看到了三叔,看到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出色的女子的眼神……“明年我也中学毕业了,我也想去美国读大学,到时候,我去找你啊,你会不会嫌我烦?”
奉九渐渐停下脚步,转头看着他,眼里有研判,有犹豫,终究还是疏朗一笑:“怎么会?如果我能去上的话。自然会是热烈欢迎老同学。”
说话间已经到了饭店,这是一家外表看起来非常普通,但厨子很靠谱的饭店,价格也适中,很适合学生们偶尔来打牙祭。
跑堂的把他们让到唯一的一个包间儿,屋子正当间儿摆着好大一张圆桌,同学们依次落座,因为是学生,也没有点酒水,只是上了茶水。
大家开始热热闹闹地点菜,一人点了一个,又加了两个汤和两盘甜品,郑如峰是鸿司的同班同学,为人最是会来事儿、有眼色,笑嘻嘻地说:“我要给女士们点锅包肉,虽说这儿的大师傅的手艺可能比不上鹿鸣春,当然鹿鸣春做的是什么味儿我也没尝过,”大家一阵笑,郑如峰接着说:“但也是相当不错了,这儿的老板以前可是鹿鸣春的二厨。”
在奉天,只要有女人与小孩儿在,锅包肉就是必点的菜,还有一样就是雪绵豆沙。其他人也都点了普遍受欢迎的菜,一顿饭下来,大家说着相熟的同学的趣闻,互相打趣着舞台上的表现,席间其乐融融。
等最后结账时,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发的那点奖金不够用了,奉九豪气地说:“我来。”
戏剧社的同学们马上鼓掌:这几个同学里,家境不算富裕的至少占了一半,而奉九的父亲号称“奉天财神爷”,唐家最不缺的,只怕就是钱了,富贾一方绝对称得上,富可敌国也勉强,所以只要是跟同学们出来聚餐,奉九总是很自觉地抢着付帐,反正零用钱也多;但她刚要起身,左边的袖子就被拽住了,低头一看,一直坐在她身边的鸿司站起身来,“让女同学结账,我们男同学可不答应。”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奉九当然不可能再跟他争,这也是奉九头一次跟鸿司一起吃饭:虽然平日里不能说是太熟,但看他平时的穿着和作派,尤其是他还有一辆漆黑发亮的自行车,那就说明家里的经济条件应该很不错,所以她毫不扭捏地从善如流了。
热热闹闹吃过了饭,饭桌上慢慢安静下来,眼看着到了毕业季,同学们各奔东西的时候,大家也都有点伤感,不过,今日聚餐的几人,绝大多数都会继续升学,极个别不升学的,也有一份小小家业可继承,前程并不能说太差。
所以,虽说因为要离开熟悉的同学,熟悉的环境而不舍,但想到又会结交新的同学,又有大学这个最吸引人的目标在,于是刚才的伤感很快就一扫而空,气氛重新变得热络起来,这就是青春年少吧?
——以为自己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以为世界是自己的,等着自己去征服,去改变。
等吃过饭,已是晚上七点多了,男同学都嚷嚷着要送女同学回家。大家开始七嘴八舌地报各自的地址,本着就近原则,很快就分配好了。忽然鸿司微笑着说:“我也和唐奉九是一个方向,还是我送她吧。”
其他几个人愣了愣,男生开始起哄,只有郑如峰坏笑着说:“行,这机会让给你,你可得把唐大小姐好好送回家。”因为刚刚报了地址,明明郑如峰离奉九家的胭脂胡同更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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