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戏剧节-《徐徐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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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九赶忙说:“那怎么好意思?我还是叫辆黄包车回去好了。”

    一贯最能插科打诨的郑如峰一摆手,“就让他送,我看他刚才暗搓搓地盘算着自己把亏空补上,又生怕吃亏,所以这顿可没少吃,现下正好消化消化。再说了我还要去姥姥家取给我家包的饺子呢。”大家都吃吃笑了起来,谁不知道胃口最大却又干吃不胖的是他郑如峰才对。

    媚兰则由她的邻居王兴直护送着回去,奉九放了心,跟暗暗冲她打手势的媚兰和其他人道了别,鸿司慢悠悠地骑了自行车到她面前,故意慢了下来,奉九的运动天赋是一等一的好,跟着自行车小跑几步瞅准了再一个起跳,轻轻巧巧地坐上了后座,这个后座是鸿司自己特意加装的,铁丝编织,宽大又结实。郑如峰看了好生羡慕,随即嘻嘻哈哈地跟他们说了再见。

    鸿司的自行车有八成新,骑了两年了,车圈雪亮,充气式轮胎是英国邓禄普的,上上下下干干净净,一看平日里就没少精心保养,待奉九问起,得知是鸿司自己负责日常养护,包括换车胎、车链子和调刹车闸时,免不了对他的动手能力表示赞赏。

    民国时期,自行车还是稀罕物儿。废帝溥仪在紫禁城里骑自行车的照片曾被发在报上,许多中国人才头一次知道了世上还有这种奇形怪状的交通工具,因为一前一后两个圆形的轮子,人一骑上去看起来颇有几分滑稽,还曾被称作“陆上哪吒”。

    奉九家除了几辆福特汽车,也有几辆上海同昌牌自行车,以备下人们出去办事方便之用;她大哥奉先那辆,更是特意从英国定做的“汉堡”,也就是俗称的“五人牌”——墨绿色的二八大踹,做工极好,曾让虎头眼馋了很久。

    奉九看了没想学更没想要,她那时正对骑马兴趣浓厚,但现在生平头一遭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她才发现,自行车骑起来也一定很有意思,忽然想起上次拿虎头挡枪,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东窗事发,自己不是想着要给虎头买好东西抵罪的么?干脆就订一辆自行车嘛,让虎头过瘾,自己也能顺便学骑车。

    据说大哥那辆自行车足足了六百个大洋,同昌牌那几辆国产的,也要一百五六,而民国时期,一个中等人家一年的销不过二十个大洋,所以说进口自行车算得上是舶来品里地地道道的奢侈品了;至于如果链条断裂刹车失灵,换的配件也都是进口的,价格不菲,所以就算买得起,养护也是一笔不小的费——因为这个年代的路况不好,坑坑洼洼,颠簸得厉害。至于这条不算窄的马路还算不错,那是因为奉天但凡学校门口的道路,市政府都给修得不错。

    不过奉九有钱啊,她又回想起虎头热切地盯着下人们那几辆自行车,并偶尔会借用上去骑几圈儿时的兴头劲儿,不禁为自己一直没注意到发小儿的兴趣而感到汗颜。

    正巧这时,一辆甩着大辫子的有轨电车沿着镶嵌在路面上的铁轨“叮叮咚咚”地从身边缓缓驶过,奉天是少有的在民国时期就引进了有轨电车的城市,很多住在沿线的人从此以后上学上班都方便了不少。

    坐在慢慢向前的自行车上,随着车轮转动摩擦生电,车前后的照明灯也亮了起来,一束光柱照着车后面的路,在这个仲春的夜晚,空气中弥漫着槐的清香,风吹过,雪白的槐落了一地,看起来像是白雪覆地;树荫底下,有吃过了晚饭的老人悠闲地吹着笛子,不知名的小调活泼清越。

    奉天在老帅十多年的精心治理下,相对而言生活是安稳的。

    鸿司忽然问:“你想学骑自行车么?我教你啊?”

    奉九听了一愣,马上说:“不用了,谢谢,我还是在家里跟我哥哥学吧。”

    鸿司微微一笑,也不说话了。鸿司和奉九的关系很有点微妙,两人虽相识已有两年,志趣也相投,但并没有非常亲近。

    可两人又像是有着一种天然的默契,这种默契带来的亲近感,就意味着即使不说话,也并不觉得尴尬——这种感觉说起来简单,但其实并不容易遇到,正所谓“白发如新,倾盖如故”。他们互相认为对方是可结交的朋友,这对于公认的小暖炉一样的奉九而言,并不常见。

    奉九看起来活泼伶俐,善解人意,性格讨喜,但实际上,知她甚深的家人和好友都知道她并不是那么好接近的——好像跟谁都能投契,令人如沐春风,但真正的好友寥寥无几。

    奉九极少与男生交往,但观察她和男同学一起做事时落落大方的样子,看起来并不是因为她有所避讳,倒像是纯粹嫌麻烦。鸿司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虽然她在同泽男校及其他中学都有很多爱慕者。

    但闻着空气中的甜香,看着树下无意中形成的一条条的槐雪径,感受着五月轻暖的微风,仰头看着夜空中的星星一闪一灭,一轮鸭蛋黄似的明月缀在近乎石青色的穹顶边上,前面清瘦少年挺直的腰板和清爽的香皂味儿,后座上少女曼妙的身姿和莫名的馨香,这种感觉,无关情爱,却甜如诗,美如画,给正处于少年时代的奉九和鸿司,都留下了终生难忘的鲜活印象。

    车行不到两刻钟,奉九说了声“到了”,自己先利索地跳了下来,唐府门前的一盏盏路灯,把这条平整的小路照得雪亮,连自行车前后灯发出的光也被遮盖住了,鸿司也下了自行车,颇有点惋惜——要是奉九住得再远些该多好。他们现在唐府后角门,奉九每天从这里进门。

    奉九笑着说“多谢”,跟鸿司挥挥手,嘱咐他回去时注意安全。

    鸿司张了张嘴,刚刚一路上他都在积攒勇气,想着到了人家门口,一定要说些什么;但奉九忽然叫了一声,原来,角门已开,一个身着不知名男校校服,个子高高的清俊少年正直直地注视着他们,一眼望过去,只觉得他的头发和眼睛、眉毛甚至瞳仁,都是少见的漆黑如墨,而面孔则是雪白的,甚至比起奉九的白皙来也不遑多让。

    奉九小跑着过去,两人低声说了几句,奉九就引着少年走了过来,笑着对鸿司说:“这是我二婶的侄子,韦元化,也在读高二。”接着转头又对虎头介绍了鸿司,两人都迟疑了一下,然后不冷不热地握了握手。

    奉九跟鸿司道别,立刻转身说说笑笑地跟着这个韦姓少年一起走进吊着金漆兽面锡制门环的角门,守门的下人也知机地现出身来,躬身把晚归的小姐迎了进去。

    鸿司看着关上的小门,又抬头看看墙边枝叶繁茂,已伸出墙头的李树杏树,稍远处高大的白杨和银杏高高矗立,好似刚猛的卫士,守护着他心里的姑娘。他沉默片刻,回想了一下刚刚那个英俊少年充满戒备,像护食的公鸡一样不善的眼神,再想想今天下午戏剧节上三叔不同寻常的现身,心里不可言说的失落一股接一股,推着车慢慢走出几步,一偏腿儿上了车往回走。

    此时,如果他再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唐府角门斜对过儿的胡同里,停着一辆乌黑锃亮的汽车,司机座位上,宁铮沉默地注视着刚才这一幕。

    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毕大同合计着,他们刚出席完戏剧节,又去赴了一个小型晚宴,很快就散了,然后,宁旅长就非要跑到胭脂胡同“醒酒”……骗人也不是这个骗法吧。

    他不禁又回想起刚才的小宴上,三少从小的死党兼死对头徐庸没几盅就喝多了,大着舌头对主子说:“我是完了,父亲逼我结婚,不结就断我财源,那丫头,自打我小时候定亲,我就没中意过她;你好啊,你爹对你百依百顺,说不成亲就不成亲,我看你要退婚,他都能答应!”

    毕大同倒是有几分佩服徐少爷,自少爷回国,不过才见了第二面,就看出三少要退亲了。

    不过,少爷心上的这个唐小姐,行情也是相当看好,除了包少爷,还有一位自家侄少爷,家里这又出来个青梅竹马。虽说后两位这身家可能比不上三少和包少爷,但人两个年龄可都跟唐小姐差不多大,又各有同学、亲戚之谊,再说了,看唐奉九小姐的样儿,就不像个想做大官太太的。

    虽然他毕大同笨嘴拙腮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就是知道,她跟那些个名门小姐,就是不一样。

    前些天包少爷离开奉天,去外地处理公司业务要好几个月,临行前与三少爷喝酒,酩酊大醉下红着脸闹嚷嚷地说:“宁铮,别以为我不知道怎么的天津公司就出了问题了,你在我这儿使坏也没用!我告你,奉九,有心上人了……那男孩,比你好看,比你年纪小,人家,两小无猜,亲密无间,你,你也没戏!”

    他记得当时三少爷一言不发,但随后就找了人细细调查韦元化,也不知什么时候要有所动作。可不管怎样,三少爷这还和人家大姐定着亲呢,想想就替他头痛,这姻缘,真不知能否遂了三少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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